入学资格
■获取就学签证- 在本国接受过12年以上正规学历教育(教育机关各国有所不同)以及其它与此同类的学校教育的修了者。
- 在本国接受了有入学大学等资格的中等教育课程的修了者。
(具有高中毕业或与高中毕业相等同的资格者) - 在入学申请时可以提交已获150小时以上的日语履修证明书的、或已获得日语能力考试4级以上的持有者。
- 在日本或本国有资格在学生就学期间可以做其身份保证人的报名者。
■入学时期和期间
每年分四个入学期,即1月、4月、7月和10月。而各个学期的设定期间依次为一年三个月、两年、一年九个月以及一年六个月。
■入学受理截止日期
- 1月入学期:前一年的9月中旬
- 4月入学期:前一年的11月中旬
- 7月入学期:3月中旬
- 10月入学期:5月中旬
※一旦课程已定不再受理变更申请,望予以注意。
入学申请的需要资料
申请人本人的准备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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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保证人的准备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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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普通高中,大学专科,大学本科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交由教育部发行的认证报告。
(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;TEL:010-82379480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座18层 http://www.cdgdc.edu.cn)
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<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>;TEL:010-82336088 FAX:010-82338426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6分箱 http://www.chsi.com.cn
※来过日本的申请人须提交护照的复印件
(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;TEL:010-82379480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座18层 http://www.cdgdc.edu.cn)
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<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>;TEL:010-82336088 FAX:010-82338426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6分箱 http://www.chsi.com.cn
※来过日本的申请人须提交护照的复印件
注意事项
- 申请资料的作成必须是提交入国管理局之前6个月以内的。
- 证明资料的有效期间为3个月。
- 毕业证书只受理原本。
- 申请资料必须是本人用圆珠笔或钢笔正楷填写。
- 有需订正时,不得使用修正液,应画上两条横线再盖上订正印。
■履历书
- 填写学历时,依次从小学中学到高中等按顺序填写。学校的全名、所在地、入学年月日和毕业年月日都要填写清楚(他人不得代笔)。
- 未满六岁入学者,要提交所在小学校的证明书。
- 12年学历教育应该是连贯的,否则空缺期间需要提交说明或证明书。
■就学理由书
学习的动机(目的、必要性)以及毕业后的打算都要具体写明。
- 材料不齐全当不受理。
- 入学金、学费或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会有变动,当事前予以确认。
- 一旦支付的费用原则上当不予退还。
- 招收额满截止报名。
- 报名截止日期也有可能会有变动。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直接向本学院联系。





